国 务 院 公 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哀悼。
在时间已过去7*24H,当你亲身感受着那片大地,当你满怀着生命的奇迹,却被慢慢弥散开来的尸臭味彻底打破,我们维有哀悼,愿逝者一路走好,生者早日康复。
天佑中华。
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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